全球关注:埃斯顿: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3-058号
(资料图)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日 9:15- 15: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
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议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022 年修订)
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部。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本人身
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
书面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回执》(附件二),以便登
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以
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 1888 号(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人:何灵军、郑春华
电子邮件:zqb@estun.com
联系电话:025-52785597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三: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至11:30和13:00至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
本人(本单位)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兹授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的南京埃斯
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
投票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
累积投票提案
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
投票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3)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表)签字。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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